转教务处《关于推荐新一届四川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17
来源: 本站
各学院:
根据《四川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川大教[2006]56号),我校2006-2010年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任期己满。为充分发挥我校各学科领域的专家、教授在教育教学研究、改革与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对四川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换届调整。请各学院积极推荐担任四川大学2011-2015年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专家人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主要职责:
1.学习和宣传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方针、政策,宣传学校教学管理和改革的有关精神。
2.参与和指导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及相关研究课题,审议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计划,鉴定我校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成果。
3.调查了解学校教学情况,对学校各学科教学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为学校有关教学的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4.审议重要的教学文件,研究确定学校各专业人才的培养方案,参与制定、审定教学计划,研究和参与各学科教学评价工作。
5.研究全校各类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工作,协助检查、验收、评审各学院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的成果。
6.研究各类教学奖励的评选标准和办法。评审校级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学奖、校级名师、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等,推荐省级以上(含省级)的各种教学奖励。
7.研究各学科教材建设工作,指导编写教材(含立体化教材)及教学大纲,审议和推荐各学科的使用教材。
8.研究学校各学科师资队伍建设的问题并提出改革建议。
9.研究学校素质教育、各类“基地”建设和创新人才培养等工作,并参与指导与评估。
二、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2.热心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工作。
3.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富有改革和创新精神,原则上具有教授职称。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5.身体健康。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
7.凡进入教育部有关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自动成为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三、组建方案:
根据《四川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和我校的学科特点,四川大学2011-2015年教学指导委员会将设文科、理科、工科、医科四个分委员会,各分委员会拟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二至三人,委员若干。
四、推荐办法及注意事项
1.各学院推荐2-3人,同一一级学科的专家原则上不超过2人,至少1人为未担任领导职务的一线教师;注意老、中、青结合。
2.请各学院认真填写“四川大学2011-2015年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1)及“四川大学2011-2015年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汇总表”(附件2),并将推荐表(一份)于2011年3月28日前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将推荐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zhangtongxiu@scu.edu.cn
联系人:张同修
联系电话:85405667;85996628
附件:
1.四川大学2011-2015年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2.四川大学2011-2015年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汇总表
教务处
201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