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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教务处《关于推荐新一届四川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17

    来源: 本站

    各学院:

    根据《四川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川大教[2006]56号),我校2006-2010年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任期己满。为充分发挥我校各学科领域的专家、教授在教育教学研究、改革与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对四川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换届调整。请各学院积极推荐担任四川大学2011-2015年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专家人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主要职责:

    1.学习和宣传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方针、政策,宣传学校教学管理和改革的有关精神。

    2.参与和指导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及相关研究课题,审议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计划,鉴定我校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成果。

    3.调查了解学校教学情况,对学校各学科教学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为学校有关教学的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4.审议重要的教学文件,研究确定学校各专业人才的培养方案,参与制定、审定教学计划,研究和参与各学科教学评价工作。

    5.研究全校各类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工作,协助检查、验收、评审各学院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的成果。

    6.研究各类教学奖励的评选标准和办法。评审校级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学奖、校级名师、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等,推荐省级以上(含省级)的各种教学奖励。

    7.研究各学科教材建设工作,指导编写教材(含立体化教材)及教学大纲,审议和推荐各学科的使用教材。

    8.研究学校各学科师资队伍建设的问题并提出改革建议。

    9.研究学校素质教育、各类“基地”建设和创新人才培养等工作,并参与指导与评估。

    二、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2.热心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工作。

       3.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富有改革和创新精神,原则上具有教授职称。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5.身体健康。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

    7.凡进入教育部有关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自动成为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三、组建方案:

    根据《四川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和我校的学科特点,四川大学2011-2015年教学指导委员会将设文科、理科、工科、医科四个分委员会,各分委员会拟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二至三人,委员若干。

    四、推荐办法及注意事项

    1.各学院推荐2-3人,同一一级学科的专家原则上不超过2人,至少1人为未担任领导职务的一线教师;注意老、中、青结合。

    2.请各学院认真填写“四川大学2011-2015年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1)及“四川大学2011-2015年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汇总表”(附件2),并将推荐表(一份)于2011年3月28日前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将推荐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zhangtongxiu@scu.edu.cn

    联系人:张同修

    联系电话:85405667;85996628

    附件:

    1.四川大学2011-2015年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2.四川大学2011-2015年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汇总表

        

    教务处

    201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