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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教务处《关于本科课程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01

    来源: 本站

    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考试是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查教与学执行情况和教学效果的不可或缺、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为全面推进《四川大学本科“323+X”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进一步促进教风、学风、考风根本改善,全面提升我校的本科教学质量,学校决定本期启动以加强课程教学过程管理及考核,探索课程过程考核及命题的科学有效方法为目标的本科课程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本期在全校拟推荐200门本科生课程实行改革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试改革试点有关说明

    1、关于加强课程教学过程管理及考核

    试点课程应制定详细的课程教学计划(含考核计划),要加强教学过程考核,考核形式应多样化,应能全面检查教学内容的阶段完成情况,要注重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40%,平时考核次数原则上不低于6次。

    2、关于考试命题

    试点课程要注重对课程知识点综合应用的考核,试点课程要求教考分离,倡导非标准答案命题,多考灵活应用、少考死记硬背。

    3、相关要求

    试点课程应将课程教学安排和考核计划(考核时间及方式),总成绩的组成及比例等重要事项事先通知学生;考核过程要有记录,考核成绩要有书面支撑材料如试卷、报告等,做到有据可查。

    二、申报要求:

    1.本计划向全校所有课程开放。对于对象广、选课人数多的课程,可单独开设一个或多个课程考试改革试点班;

    2.试点课程设负责人1名,鼓励以团队形式开展课程考试改革试点;

    3.学校期末验收课程考试改革情况。

    三、推荐步骤与方法

    1.本期遴选、资助200门课程开展课程考试改革试点。

    2.各学院组织推荐工作,各学院推荐试点课程不超过6门。

    3.申请人请填写《四川大学本科考试改革试点课程申报书》(附件1),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汇总,填写《四川大学本科考试改革试点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将《申报书》(一式三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于4月13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运行科(行政楼二楼219室);电子版发送至bzs@scu.edu.cn。

    4.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学校批准立项实施。验收合格,学校予以奖励。


    联系人:毕老师     联系电话:85406700

    教务处

    20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