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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请2011年度"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理工医管理学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25

    来源: 本站

    学校有关学院(重点实验室、所、中心):
        为帮助和支持新留校和引进的青年教师启动科研工作,根据《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川大校[2009]27号)和《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川大科技[2010]5号),2011年度"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以下简称"校青年启动基金")申请工作现在开始启动。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条件,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1年度"校青年启动基金"申请受理工作,自2011年8月29日开始,9月9日17时30分结束。
    2.2011年度"校青年启动基金"资助范围、申请要求、申请办法、均按《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3.申请者必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
    (2)应当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且尚未取得高级职称;
    (3)学校在职固定制教育事业编制教师,在"教学与科研"岗位实际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
    (4)未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和省部级各类科技项目;
    (5)未获得过"四川大学青年科学研究基金"、 "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 和四川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基金"资助。
    4.2011年度校青年启动基金的申请者,通过网络在"科技处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申请项目相关信息,作为正式申请(操作指南见附件1)。同时需填写2011年版的《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申请书》(见附件2),完成后向所在单位科研秘书提交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和申请书电子文本;并向科研秘书提交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的电子文本。
    5.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纸质申请书,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后,统一交到科技处计划科(行政楼341室);对于申请书电子文档和项目申请汇总表(单位汇总)电子文档,由科研秘书收齐后压缩成一个文件发到下面地址:hj@scu.edu.cn  。联系人:黄健,电话:85407336。
    6、申请受理工作结束后,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及时通知各单位科研秘书。

    科技处计划科
    2011年7月25日

    附件:
    1. "科技处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2. 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申请书
    3. 项目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