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教务处关于“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16
来源: 本站
关于开展2009-2010年度部分“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及2009年度项目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川大教[2007]114号件和《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2009-2010年度部分“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已进入结题阶段,请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结题工作,并对2009年度结题项目开展评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9-2010年度部分项目结题工作
(一)对象:凡获准的2009-2010年度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已进入结题阶段,且通过了中期检查的项目(见附件1、2)。
(二)结题完成时间:2011.7.8 前。
(三)具体要求和操作程序
1、根据《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结题工作方案》的要求,完成“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四川大学“大学生科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申报书》(见附件3)。若因故无法完成课题,需要终止的项目请填写《四川大学“大学生科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终止申报书》(见附件4)。在2011年6月10日以前,相关项目负责人将以下材料提交学院待查:
(1)《四川大学“大学生科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申报书》(或《终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学院存档,一份由学院汇总后交教务处);
(2)《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工作进展记录本》;
(3)《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登记本》;
(4)若取得了研究成果的,请提交调研报告、研究报告、专利申请、软件开发、制作发明实物和课件建设、发表论文和刊物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一式两份,一份交学院存档,一份由学院汇总后交教务处)。
2、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的项目采取适合的多种形式进行审核后,在《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申报书》上签署意见。
3、学院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填报《2009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第一、二批结题项目名单及情况统计表》、《2010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第一批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2),在2011年7月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教务处实践科:
(1)《2009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第一、二批结题项目名单及题情况统计表》、《2010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第一批结题项目情况汇总表》书面和电子文档;
(2)各项目的《四川大学“大学生科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申报书》一份;
(3)国家级项目的《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工作进展记录本》和《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登记本》(校级项目由学院存档);
(4)成果相关的证明材料一份。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国家级项目进行结题审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已结题项目由教务处发文公示,学生可以申请创新教育学分。
二、评优工作
(一)评选范围:
1、2009年度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和校级结题项目(请将第一批和第二批结题项目结合起来评优)。
2、原则上按各学院年度项目总数的5%评优。
(二)评优基本条件为:
1、按时完成中期目标,中期检查达“优”;
2、按时结题,完成预期目标,实验记录认真、详细,经费使用合理,学院总体评价达“优”;
3、通过参与项目,学生在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提高很大;
4、项目有一定成果(如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
三、相关要求
经学院确定的优秀项目,请各学院在《2009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第一、二批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1)中“项目完成情况”的“优秀”栏目中标注出来,并于2011年7月8日之前,将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和加盖学院公章的文本一起上报教务处实践科。经学校审批后发文公示。
教务处实践科联系电话: 85400031/85996569
附件:(均可在教务处主页上下载)
1、《2009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第一、二批结题项目名单及情况统计表》
2、《2010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第一批结题项目情况汇总表》
3、《四川大学“大学生科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申报书》
4、《四川大学“大学生科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终止申报书》
教务处
201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