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定向培养”计划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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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和资助品学兼优,并有意到中科院近代物理研究所工作、读研究生(硕士/博士)的本科学生,中科院近代物理研究所与四川大学签订了定向培养协议,在四川大学核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选拔优秀本科生,按定向方式培养。
为落实该协议,特制定以下细则:
一、选拔对象:
核工程、核物理专业2、3年级本科学生。
二、费用及名额
近物所为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学生支付学费,从签约学年至毕业。支付500元/月的生活补助,从签约学年的9月直至毕业;
名额:每年5名左右。
三、选拔条件:
(一)学习勤奋努力,学习成绩良好,有志于科学研究,无不及格科目且专业排名前30%;
(二)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向上,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优秀的思想品德素质;
(三)未与其他企、事业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四)未受任何处分。
四、选拔程序:
(一)学生自愿申请,并在本细则发布后一周内填写“定向培养”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及成绩单电子文档发至邮箱:liangyf.scu@163.com;文件名格式为:“定向培养申请表_学号+姓名”、“成绩单_学号+姓名”;
(二)经学院教师及近物所审核,确定定向培养名单;
(三)学院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四)公示期如无异议,学院将相关材料上报学校招生就业处;
(五)招生就业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并与近物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见附件)
五、提交材料
(一)“四川大学-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定向培养”申请表(电子档)。
(二)本学期之前各科成绩单(教务处下载)及排名,加盖公章(电子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