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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创新教育学分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9

    来源: 本站

    2016届各专业同学: 

    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创新教育学分申报工作将在第12周-15周展开。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具体内容见《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附件2) 

    二、申报程序 

    1、学生填报《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时,请严格依据《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川大教[2011] 164号)(附件1)的说明,参照《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附件2)中的“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进行填写,并附上个人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内容真实性需由辅导员或负责老师审核签字。《个人申请表》可依次填写多个“新申请”项目,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等)需按申请项目的顺序排列装订; 

    2、由2012级各专业班委统一收齐后,须于5月27日前交物理馆113教务办公室进行审核; 

    3、学院对申报材料审核后,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4、公示后的学生申报创新学分信息将录入《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申报系统》中;

    5、6月15日学院报送盖章的《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审核汇总表》(附件4)到教务处实践科; 

    6、实践科认定后提交学籍科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学生申报的每一个项目及证明材料不容许任何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创新教育学分申报资格。

     

    附件1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川大教[2011] 164号)

    附件2  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

    附件3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