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年度展虹助学金、奖研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0
来源: 本站
根据展虹基金管理会的安排,现在开始进行2014-2015学年度展虹助学金、奖研金的评比,学院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工作。现将评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立志振兴中华,服务祖国建设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5.同等条件下,展虹助学金对于少数民族学生和贫困研究生优先。
二.评选范围
展虹助学金、奖研金在全院研究生中评选,展虹奖研金在全院研究生和全院老师中评选。
三、评选程序
1、公布评选信息
2、学院评选
遵循自行申请——专业、教研室推荐——学院评审小组审查——学院公示三天的基本程序规范进行,确定学院获奖学生及老师人选。
3、报送材料及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请必须按照相关要求递送,任何不符合要求和规定的材料,一录不采用,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报送的材料包括:审批表、奖项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等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论文首页+影响因子)、贫困证明的复印件或者低保证明(低保证明需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社会事务办公室近两年签发或续审过)。
申请展虹助学金、奖研金的学生填写《四川大学学生展虹助学金、奖研金申报审批表》或者《四川大学学生展虹奖研金申报审批表》,并论文或研究报告等学术成果复印件。
申请展虹奖研金的老师填写《四川大学学生展虹奖研金申报审批表》,并附论文或研究报告等学术成果复印件。
书面申请材料请于10月15日16:00前交到学院106办公室,并作交表登记。
学院在评选工作中,注重学生评选条件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审核,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最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得奖励。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明,取消评选资格,直至给予校纪处分。
四、2014-2015年度展虹助学金金额:3000元/人,评选指标14人
2014-2015年度奖研金金额:500元/人,评选指标5人
《四川大学学生展虹助学金、奖研金申报审批表》、《四川大学学生展虹奖研金申报审批表》请自行于2015年10月12号下午四点前到学院106办公室领取,无电子档。
未尽事宜由学院学工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5410030
物理学院学工组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