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财务处尽快使用研究生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5
来源: 本站
根据国家关于盘活存量基金、四川大学议事纪要(2014年第82期)及学校研究生业务费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财务处于2015年初按规定回收了各单位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结余的研究生业务费。
考虑到研究生业务费特殊的划拨方式,为了不影响研究生工作的开展。作为过渡,经学校同意,财务处于2015年3月16日全额回拨了已回收的研究生业务费,并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回拨的研究生业务费必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全部使用,否则,学校将全额回收再次结余的研究生业务费并不再返还。
2015年9月30日考核时点将至,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合理安排、使用研究生业务费,不留结余。
特此通知!
四川大学财务处
201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