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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2013届本科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6

    来源: 本站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四川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规定(修订)”(川大教[2006]87号文)及工作程序的安排,请各学院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内容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的安排,对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和学生共同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对于未完成的工作,督促学生按计划完成。

    二、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从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外文资料译文、文献综述、实验等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指导教师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认真检查,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总结(包括上述检查情况汇总、做得较好的方面、存在的较突出的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思路及建议等)以及“2013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要求在2013年5月1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尹老师,电话:85400142 邮箱:yinjin@scu.edu.cn

                                              

                             教务处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