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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推荐系中心主任、副主任、学院秘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15

    来源: 本站

    一、岗位:

    1、物理学系、微电子学系、核工程与核技术系、基础物理教学中心主任各1人;

    2、物理学系、微电子学系、核工程与核技术系、基础物理教学中心主任副主任各1-2人;

    3、物理学系(含近代物理实验中心)、微电子学系、核工程与核技术系实验室主任各1人;

    4、教学秘书、科研秘书、实验设备秘书各1人。


    二、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公开选拔,竞聘上岗。


    三、岗位要求:

    主持或协助本系(中心)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或协助组织本系(中心)的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和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主持完成系(中心)日常工作任务,并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秘书协助学院分管领导工作。

    四、任职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干部条件,基本的任职资格条件为:

    1.具有坚定政治立场和正确政治方向以及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勤政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公认。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强。

     3.具有履行职务所要求的专业知识,熟悉本系学科发展情况和发展研究。 

    4.新任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连续任职年龄男同志在55周岁以下、女同志在50周岁以下,年龄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30日;身体健康。


    五、程序及方法:

    1.个人申报。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由个人申报;同时接受党支部、系、中心组织推荐和教职员工推荐。

    2.资格审查。学院根据个人申报、推荐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述聘人选。

    3.岗位述聘。经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后,对符合竞聘条件和学院选聘需求的申请者,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参加岗位述聘。每人PPT述聘,内容包括岗位认识、今后的工作思路和打算。

    4.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根据述聘和考察情况,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初步人选。

    5.任前公示。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后,进行公示。

    6.聘任。

    六、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本启示公告日起至6月20日17:00。

    述聘时间:另行通知       述聘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学院党政办公室袁菁   电话:028-85412323


                                四川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