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学院公告

    关于国家外专局“高校师资外语培训计划”第九期英语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15

    来源: 本站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外语水平,建设一支国际化的高水平师资队伍。我校将举办“高校师资外语培训计划”第九期英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目的

    通过强化培训,全面提升学员的国际学术交流和双语授课能力,使之具备使用英语撰写学术论文、出席外事活动、参加国际会议、学术交流、出国访问进修等方面的能力。

    二、     培训内容

    1、 听、说训练,提高口语水平和交往能力(以外教授课为主);

    2、 学术文献阅读和学术论文写作训练(中外教师相结合); 

    3、外语授课方法技巧训练(以有经验的中方教师为主);

    4、 原版教材分析、解读(中外教师相结合)等。

    三、培训对象

    我校年龄在45岁及其以下的我校在岗教师,优先考虑教学科研一线教师[项目制助理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由所在单位推荐、学校审核后参加培训。计划名额数为40人。

    四、教学安排

    本班教学方案是按学员已具有中级英语程度而制定的。培训分为两个学期。教学计划如下:

    培训阶段

     

    内容

    时间

    学时

    第一阶段

    以拓宽加深英语知识、提升双语教学能力为主。

    201110月10日2012年1月上旬每周一、三、四晚加周六上、下午上课。

    周一、三、四晚7:00—10:00

    周六全天,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304学时

     

    第二阶段

     

    以应试为主。结业时,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出国留学英语高级班全国统一结业考试”。

    20122月下旬~6月下旬,每周一、三、四晚加周六上、下午上课。

    周一、三、四晚7:00—10:00

    周六全天,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304学时

     

    五、培训管理

    1、参加培训的教师必须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参加学习。学习期间无故旷课12学时以上者,取消培训资格,不予报销培训费;病假、事假需出具有效证明。

    2、各学院要合理安排参加培训教师的工作,使其有充足的时间学习。在培训期间,参培教师工资、岗位津贴及其它待遇不变。

    3、参加培训的教师培训结束后,参加当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的“出国留学英语高级班全国统一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凭合格证书到学校人事处全额报销培训、教材及考试费用,且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免试英语;成绩不合格者,学校不予报销参加此次培训产生的费用。

    4、开班后无故退学,恕不办理退费手续。

    六、报名事宜

    1、培训费用:培训费4488元/人,第一阶段教材费 310元/人;第二阶段教材费在2012年2月开学前交纳。培训费由参培人员在报名时垫付,培训结束后,按学校规定报销。

    2、报名时须带上一寸正面照片四张及填写好的《四川大学“高校师资外语培训计划”报名推荐表》(见附件1,也可在人事处主页下载);

    3、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9月5日-23日

    地点:四川大学出国人员培训部(研究生院旁)1楼招生办

    联系电话:85401111  85405432  85407415

    联系人:屈老师

     

    人事处

    201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