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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四川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3 点击量:

各位老师:

新尚集团董事长唐立新先生为支持我校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鼓励优秀教师全心投入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事业,特设立“四川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现正式启动2016年四川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评选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条件

参照《四川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实施办法》(见附件1)。

二、推荐名额及奖励

四川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共设20名,奖励金额1万元/人。每个单位限推选1名候选人参加全校评选。

(一)曾经获得“唐立新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评。

(二)原则上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参评。

(三)本年度卓越教学奖、星火校友奖教金和五粮春优秀青年教师教学奖等多个奖项在全校范围内同时评选,每位教职工原则上只参评其中任一奖项。

三、推荐评审程序

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下载填写书面材料,所在单位请严格参照《四川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实施办法》(见附件1)核实申请人资格并进行综合评审,在学院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向教务处推荐1名候选人。学院向学校报送以下材料:

① 四川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推荐表(见附件2);

② 四川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学院推荐名单(见附件3);

③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课程和课堂教学工作量、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出版的教材、论文、书籍(封面和目录)以及证书、奖状等。

四、时间安排

11月5日17:00前,将附件2、3(纸质与电子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报送至物理学院113教务办公室;

11月6—8日,学院组织推荐并完成评审及公示;

11月9日17:00评比材料报教务处教学评估与质量督查办公室。

逾期未申报的将视为放弃申报。


物理学院

2016-11-3

附件:

1、四川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实施办法.doc

2、四川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推荐表.doc

3、2016年四川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学院推荐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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