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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院分团委关于2015—2016年度先进集体及个人表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6 点击量:

2015—2016年度,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关心指导下,我院团委以实现“两个全体青年”为目标,坚持“高举团旗跟党走,奋力实现中国梦”,紧密围绕团建核心,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团的自身建设,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深化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广泛开展科技文化活动,努力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取得了一系列优异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进一步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激发广大团学骨干的争先创优意识,发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示范与带动作用,不断促进我院团委各项工作蓬勃发展,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15—2016年度五四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年度五四表彰的表彰范围: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单项奖(包括科研创新奖、文艺先锋奖、工作贡献奖)、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部门、优秀部长、优秀干事(具体名额及要求见附件)。

2、各团学组织、团支部要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对待此次表彰工作,要把表彰工作与团学组织、团支部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申报集体和个人的资格审查,认真做好初评工作,参评集体和个人依照评比细则填写申报表。

3、院团委将在各团学组织、团支部初评的基础上进行审核并报请院党委批准,最终确定2015—2016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名单并进行表彰。

4、相关要求:各团学组织、团支部将相关申请表收齐后于2016年4月28日中午12点前送至指定地点(望江校区交至物理馆106办公室,江安校区交至十九舍办公室)。

联系人:纪智宏 老师(13982251828) 吕兰兰同学(18328086284)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九眼桥望江路29号

电话:028-85412322(党政办)028-85412323(学科办)028-85415561(教务办)028-85410030(学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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