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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2011年复试办法

发布日期:2011-03-23 点击量:

根据学校的要求,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继续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开、全面复试、突出重点、客观评价”的原则,按照教育部教学【2010】7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教学【2006】4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特制定我所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和具体方案。

1.复试工作小组

负责制定我所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面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监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处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并组织复核。

2.复试小组

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具体实施。复试小组成员由我所本年度计划招生的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根据我所的具体情况,复试按学科分为两个小组:原子与分子物理专业(不包括新材料的原子分子设计方向)、等离子体物理专业、光学专业为一组;高压科学与技术、凝聚态物理、新材料的原子分子设计方向为一组。

3.复试对象:所有统考、单考达到我校理学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即:总分300分以上,单科(100分)45分以上和(150分)68分以上的考生。

参加复试的考生资格审查:在考生复试报名时,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其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等,同等学力的考生还应查验外语及发表论文情况,对审查结果进行书面登记并与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复印件应有验证人签名)一并存档。

同等学力的考生复试须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按百分制计分)考试时间三小时,其中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 复试程序:按笔试、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程序进行。

笔试时间为三个小时(闭卷形式),总分100分。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以面对面的形式进行,每个考生5分钟。与面试一起进行,但需要单独打分。总分40分。

综合面试:每个考生15分钟,由复试小组对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备查。每位老师视考生综合面试的情况单独打分,总分60分。

1)考生按初试成绩为依据并兼顾考生报考专业与方向统筹分组,以考生抽签选题作答和复试小组老师自由提问回答相结合进行。

2)评分标准:每个小组单独打分,排序,作为复试成绩依据。录取名额和奖助金名额下到各复试小组。

3)每位老师对考生的专业面试单独打分,最后每组根据老师的打分给出每位考生的最终成绩。(满分按60计)

4)每组负责完善学生复试信息表的复试记录、复试评语及签名。

5.笔试内容(闭卷形式)

专业综合考试:包括原子物理,光学,热学、电磁学

主要考核考生对相关物理学的基本概念、定律等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

参考书目:

1)《原子物理学》杨家福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2)《原子物理学》褚圣麟    高等教育出版社

3)《光学》      郭永康      高等教育出版社

4)《光学》      母国光、战元龄 人民教育出版社

5)普通物理学教程《热学》(第二版)秦允豪高等教育出版社

6)《热学》      李椿章立源等   高等教育出版社

7)《电磁学》    赵凯华         高等教育出版社

8)《电磁学》    梁灿彬等       高等教育出版社

6.面试要求和考核内容

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问题的难易程度、评定标准原则上统一。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负责测试的老师与考生用外语交流的方式进行,交流的内容由各复试小组和负责考核的老师确定。建议可以聊一些当前学生感兴趣的话题。如就业、考研等。但各个小组之间和每个小组内的问题难度要基本一致。

2)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分为: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两个部分。各占50%。

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a)大学期间学习情况及成绩;b)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情况;c)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d)专业外语阅读能力;e)利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

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以考生抽签选题作答的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a)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兴趣爱好,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b)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c)道德品质、人文素质、举止、表达能力和文化修养等情况。

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以考生对老师自由提问的回答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7.复试成绩计算方法与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100分,面试6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40分。复试成绩达12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12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

8.复试时间、地点、考生体检、对考生在复试中有特殊规定和要求的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在考生复试报到时告知考生。

9.复试结果与录取

复试采取1:1.2差额方式进行。

每个复试小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下达到每个小组的录取名额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同时作为奖助金评定的依据)并公示。并向拟录取的考生发出调档函。

 

其他未尽事项由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和解释。  

 

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

201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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