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四川省2010年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四川省"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科技发展要求,省科技厅厅编制了《四川省2010年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发布,并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1、支撑计划:社会发展科技项目,填写四川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报书;
2、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填写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项目申报书;
3、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填写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
二、申报要求
1、符合申报指南要求;
2、每个申报人限申报当年的科技计划项目1项。目前承担有省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申报人不得申报当年的科技项目;
三、申报时限
申报日期为2010年4月26日至5月9日(此次申报工作时间紧,望科研秘书做好配合工作)。
四、申报程序
四川省2010年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
1、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申报人、申报单位登录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网址: http://125.71.214.76/),根据《申报须知》进行身份注册,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2、申报个人填报
项目申报人登录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凭用户名和密码从"申报人入口"进入申报系统,根据《指南》提出的项目类别,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申报书一式2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一式5份),于2010年5月9日前交科研秘书处,请科研秘书收齐后5月10日交科技处计划科。
计划处联系人及电话:
林 丹 028-86669425 张 莉 028-86711191
相关处室联系人及电话:
裴伟征(社发处) 028-86710082
赖建一(国合处) 028-86723271
雷小川(成果处) 028-86712007
技术支持热线:028-85249950 86726087
科技处联系人:杨青 85403103
附件: 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
四川省2010年第二批社会发展科技
项目申报指南
一、生物医药
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围绕四川省生物医药产业比较优势与生物医药企业的共性需求,最大程度整合并盘活在川区域内各类离散的生物医药创新资源,建设四川省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完善生物医药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物医药分析检测服务平台建设、生物医药新药研发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生物医药新药销售及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生物医药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生物医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生物医药投融资服务平台等子平台建设,以及各子平台内开展的重大新药研发与产业化、药物大品种技术改造、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关键技术攻关、平台运行管理机制与体制创新等。
二、现代中药
川产道地药材系统开发与中药贸易网络建设
围绕培育川产道地药材大品种,重点支持川产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加工、创新中药产品开发和产业化、药物大品种技术改造等,产品开发优先支持以川产道地药材和大宗药材为原料的品种,成药大品种技术改造研究限中成药大品种生产企业申报。支持医药物流软件、电子商务平台、高架自动库房、自动拣选系统等技术开发。
四川省2010年第二批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
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领域
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技术、现代农业、节能减排、生态环保、中医药、生物医药等领域。
二、申报要求
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现代农业发展和节能减排等关键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共性技术需求,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缩小差距,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的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围绕地方经济、科技发展需要,与产业发展需求结合紧密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三、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联合申报者优先;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岁,具有扎实的研究基础并从事相关研究两年以上;
3、申报单位具备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设施、设备条件并能配套所需资金;
4、要求至少有3人以上具有副高职称的高素质高水平研究开发队伍;
5、已列入科技部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议定书的项目或正在申请政府间科技合作的项目优先;
6、与外方已签订合作协议的项目优先;
7、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外方合作单位对合作项目有相应的技术、资金、设备等科技资源投入,中方项目承担单位应有项目自筹资金,鼓励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匹配资金;
8、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不支持软课题研究、基础建设和成熟的技术和产品开发类项目。
四、申报书要求
1、使用《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研究计划申报书》;
2、已列入科技部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议定书的项目,请提供科技部批准立项的复印件;
3、与外方已签订合作协议的项目,请提供协议书中外文版本的复印件。
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申报指南
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是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和推动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形成一定规模效益的科技专项资金。其宗旨是根据我省产业发展的需要,强化对先进、成熟、适用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和支持,支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今年我省实际发布如下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1、通过技术转移落户四川的国内外科技成果,授权发明专利或新品种,通过应用开发或产业化开发,能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支柱产业,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自主开发成果或吸纳新技术、新工艺、节能减排、资源再利用、清洁生产技术等,显著提高产品性能和竞争力、实现低碳生产;
3、应用高新技术、先进生产工艺技术,调整产品结构,改变产能规模化增长方式的成果推广或工程化应用;
二、申报要求
1、企业主体、产权明晰,产学研结合;
2、企业投入该成果产业化开发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
3、申报单位应是在四川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三 、申报材料
1、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
2、成果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内外技术现状、项目技术优势及创新性、投资预算、执行计划、商业模式或推广方案、经济社会效益分析等);
3、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新品种审定证书、技术合作协议、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合同,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
4、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和资产负债表;
5、其他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特殊行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新药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农药、化肥生产许可证、登记证;通信产品、电力设备入网证;公共安全、计量产品生产许可证;化工、能源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需提交环保合格证明。
--承担其它科技计划的证明、获得科技经费支持的合同、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金匹配的意向或合同。
--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医药GMP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评估证明、产品用户意见报告、销售合同或意向等。
6.附件材料要有针对性,不要提交与申报项目或企业无关的材料。注意材料的时效性:科技成果鉴定原则掌握在3年之内;查新报告、检测(验)报告、用户意见等资料应在1年之内。
7、申报纸质材料提交省科技厅一式5份。
8.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
(2)全部申报材料应按要求的装订顺序装订。
(3)申报书的封面作为首页装订。建议增加书脊内容:项目名称和申报渠道。
(4)不允许使用文件夹装订。